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物业交付前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前期介入,对工程进行适时跟踪,乙方提出的合理意见,甲方应及时进行解决;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原设计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物业交付后: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秩序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2、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附件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九)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