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船舶超载的成因及对策首先让我们来看两起因超载导致的重大沉船事故案例:1.1986年4月11日,山西临县和陕西佳县之间的黄河上,一艘“三无”木质挂机船厂载客159人(核定29人),在行驶途中,因严重超载,造成1人死亡、147人失踪的特大沉船死人事故
2.2000年6月22日,四川省“榕建”号机动短途客船载客221人(其中船员3人),由于严重超载(核定101人),造成船舶翻沉,130人死亡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这两例都是乡镇船舶因超载发生重大事故的有代表性的实例
据有关单位对1990年后的乡镇船舶事故统计分析,发现有90%以上的事故是严重超载所致
不仅小河小湖有此现象,在管理严格的长江上,超载问题也很突出
据长江海事局统计:自1996年至2001年,其长江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水上交通事故1035件,死亡956人
这其中仅乡镇船舶就发生事故812件,死亡744人,分别占总数的78
这些事故又多以超载引起的事故居多
因超载发生的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对水运生产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因此,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我认为“制止超载、迫在眉睫”
一、造成超载的原因:]乡镇船舶违章超载的根源有哪些呢
我认为应着重从人员的素质,经营行为和监督管理方面去分析:1、有关人员方面的原因(1)乡镇船舶的船员大数是未经正规培训,素质较低,他们的安全意识极其淡薄
(2)在许多地方,群众的水运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他们片面地认为乘船和乘汽车一样,即使多乘几个人也没有什么事,在客满后还想方设法拼命往上挤,人为造成超载
(3)乡镇船舶管理员职责不清,收入无保障,而且一些乡镇政府及个别县乡政府的有关领导对超载听之任之
2、经营方面的原因: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运输船舶每超载一吨货物,一名旅客,在经营者眼中不是载重线的下沉,事故隐患的增加,而是一叠叠可观的钞票,所以超载营运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