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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之《行政许可法》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立法依据 VIP免费

《安全管理》之《行政许可法》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立法依据 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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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立法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实施行政许可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它的立法依据主要来自《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法》两部法律。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对于深刻领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立法依据,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至关重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始至终都是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设定范围和法律制度来制定的,是法律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化、专业化。学习和把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只有首先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立法精神和基本法律规定,了解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从更高的法律层面上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要点。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的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它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已经成为政府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的主要手段。行政手段作为辅助手段仍然不可缺少并且具有重要作用。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目标。依法行政就是依法运用和规范行政手段的基本准则。作为行政手段之一的行政许可,必须适应依法规范和依法实施的法治要求。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力,任意设置名目繁多的各种行政许可,事事要许可,项项要审批,程序繁琐,收费高昂,使得企业和公民“敢怒不敢言”。行政许可失控又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一些国家行政人员私欲膨胀,巧立名目,借实施行政许可之机非法收费,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象,败坏了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形象,降低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妨碍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建立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政府,国务院决定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组织了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先后两批取消了数以百计的不合理和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变行政管理方式。为了巩固和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将行政许可纳入法制轨道,20xx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将于20xx年7月1日施行。《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许可活动的专门法律。《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行政许可的范围和种类、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特征行政许可亦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六个特征:(一)行政许可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活动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许可法》授权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从事某些特定活动的权力予以批准并进行监督管理。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管理权的具体体现。行政机关在依法设定行政许可之前,必须充分考虑设定该项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征求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终通过立法加以设定。但是设定行政许可的这种民主过程并不否定行政许可的行政强制力,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需要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只要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即为合法有效,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许可人和被许可人。许可人是指依法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被许可人即行政相对人,是指依法取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法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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