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5篇一、什么情况下房屋需委托安全鉴定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要管理好、使用好房屋,合理延长其使用寿命,应对房屋进行适时、科学的维护,其依据必然要来自于对房屋质量和使用现状的科学鉴定,一搬来说,当房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主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作安全鉴定:1、使用年久,失养失修,材质老化;2、构件有异常变形、开裂或脱落等;3、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加层、加载或更改结构等;4、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中大使用荷载;5、相邻建筑物的施工有影响;6、毗邻房屋出现损坏,产权双方对致损原因有异议;7、出现可能导致房屋发生局部或整体坍塌的异常迹象;8、遭受自然灾害(水灾、地震、龙卷风、暴雪、泥石流等)、火灾或其它事故的影响而受损;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作安全鉴定的。二、办事程序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办理以下手续:(一)持有介绍信(委托书)或证明其具备相关事权利的合法证件;(二)按要求填写《XX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三)提供待鉴定房屋的产权证件、地形图及相关的设计施工图纸;(四)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和栋数,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预付鉴定费用;(五)在按程序进行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完毕之后,申请人领取鉴定机构签发的鉴定文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号XX县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