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搞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为此,《安全生产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这就明确了安全设施设计的质量由设计人、设计单位负责
如果由于设计问题发生事故,则依法追究设计人、设计单位的责任
为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不出问题,要做到安全设施的设计经过充分论证,设计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设计人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后,设计单位要认真进行研究
对重要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专家意见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在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
一旦出了问题,必将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尽管这一条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作出过相应的规定,但为了强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又作出了相应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设计审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必须认真审查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结果负责
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签署书面意见,及时答复申请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