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的矿业安全简介一、矿业概况台湾地区矿业开发较早,但种类不多,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矿产品中,主要为石油、天然气、大理石、石灰石、白云石、蛇纹石、盐及砂石等8种,而煤矿自1984年的大事故之后,产量逐年递减,2000年最后一座煤矿——三峡丰煤矿关闭
目前,台湾约有500个矿分布于台、澎、金、马地区
大型企业有石油公司、台湾水泥公司、亚洲水泥公司等,其余大部分矿山为小型的民营企业
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台湾的煤矿无法大规模开采,只能以地下坑道半机械半人工方式开采,主要采矿方法有房柱法、长壁法和短壁法等,金属矿主要采用积石坑室法、房柱法、平巷法及露天的分层开采、切割等方法
台湾矿山安全生产也曾经历过非常严峻的时期,事故频繁发生
经过多年的努力,事故最多的煤矿,“每千工作人员死亡率”从20世纪70年代为3.0到80年代降至1.0,到90年代已降至0
至全面停产时,煤矿保持了6年2个月“零死亡事故”的佳绩
除煤矿以外,其他绝大部分为露天开采,安全条件较好,“每千工作人员死亡率”自20世纪70年代的1.5至80年代降至1.0,到90年代已降至0.3
2001年,台湾地区矿产品生产价值共339.3亿元(新台币),其中以砂石为最重要,产值达214亿元,占63.22%;其次为天然气、大理石、盐、石灰石、硫璜、蛇纹石、原油等
台湾地区大部分的矿产品都要靠进口补充供应
2001年,矿产品进口占岛内全年矿产品需求总值(包括自产与进口)的91.30%
按数量计算,进口量最大的分别是煤炭、原油、铁矿、天然气、石灰石、金属熔渣灰、花岗石石材、天然砂等
二、矿山安全管理体制与国际上通行的安全管理一样,台湾地区矿山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官方、资方(矿主)、劳方(工人)的三方管理机制
从官方来看,台湾地区是由经济部矿业司(矿务局)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并且是垂直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不受下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