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各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1]6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和名额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按期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成绩特别突出、品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按期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按期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学生
4、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1、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信院华锐字[2008]058号)文件,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信院华锐字[2008]058号)文件,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没有不及格科目
3、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信院华锐字[2008]058号)文件
三、资助额度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2011年秋季发放1500元,2012年春季发放1500元
四、评选程序1、各系、各班在评选之前,首先要认定所有学生的贫困等级(分四个标准:经济一般困难;经济困难;经济特殊困难;经济不困难),并以系为单位到“资助管理系统”里进行登载学生的详细信息;此信息将作为学生上述奖学金评审的依据之一
2、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