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及人员要求1
新安装锅炉必须经过告知,并经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所有在用锅炉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所有在用锅炉必须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运行
锅炉的安全附件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安全阀至少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且安全附件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
锅炉必须有水处理设施,且水质必须符合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和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的要求
锅炉司炉人员,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设备注册机构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锅炉房应有的规章制度和记录1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启动及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项目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
8)安全保卫制度
2锅炉房应有的记录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纪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运行管理一、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蒸汽锅炉1
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蒸发量;2
水位应在正常水位线(水位计的1/2处);3
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4
铸铁省煤器出口水温要比锅炉饱和蒸汽温度低30~50℃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