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三定自查报告2篇第一篇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是提升机关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区编办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卫生系统内部摸底调研工作,形成了部门“三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于今年元月份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吉青办发〔2011〕21号)
我局认真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落实人员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机构改革中的决策部署,确保了政令畅通,精简高效,规范运行
现将我局落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执行“三定”规定自查报告如下:一、机构设置规范有序
根据我区卫生工作职责需求,我局内设了4个职能科室
分别是办公室、医政科教科(红十字会办公室)、基层防疫妇幼保健科和农村卫生科(中医科)
明确了4个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及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时,根据我局工作需要,下设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教育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的日常工作
并新组建了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我局,设立了办公场所,购置了相关办公设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明确其工作职责,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手续,确保了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规范运转
我局机构设置符合上级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擅自设立机构、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机构和变相设置机构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划分明确
作为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即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妇女、儿童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工作,组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进行综合防治,开展医药卫生科研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防第1页共5页治法》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