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局:公民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报告前日,新版《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对外发布
相比旧版,新预案在突发事件的各个级别导致死亡人数均有下调
此外,预案首次加入多部门责任,并明确提出公民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区县环保等相关部门报告
各级别事件致死人数下调新旧版《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个很明显的变化,是各个突发事件级别核定中,事件致死人数的变化
新版预案中,“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为突发事件最严重级别;而此前预案中,该级别的条件之一为“死亡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除了该级别,其余3个级别的致死人数均有下调,其中,此前规定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此次修订版中,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的即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属于突发事件第二严重级别
值得一提的是,新预案明确提出了18个委办局的分工职责以及各区县职责
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华介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属于全社会的行动,不同类别事件的处置,牵扯到不同的职责,跟行业和部门监管有必然联系
“明确各部门职责,也经过了反复研讨和商谈
”首次明确公民应及时报送信息一位环境专家昨日表示,一旦发生了环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是重要一环
现实中经常因为信息报送不及时,让应急处置错过时机而陷入被动
此次新版预案中,设有“信息报送”的单独章节,在报送时效上,“及时”和“立即”反复被提到
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应当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并要求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2小时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记者发现,新版预案信息报送方面,首次提出了公民的义务
预案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