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分析与对策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总体来看,既有政府的监管执法不力,也有企业自身管理控制不善,还有企业员工的劳动违章以及社会中介的服务跟不上
但是,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负主要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控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安全投入,这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高低的关键要素,而安全投入不足恰恰是我国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安全投入不足的原因分析1
事故赔偿少、处罚轻煤炭生产企业,发生了事故后,每个遇难者国内事故赔偿总额大致为8万元,但这与煤矿矿主高额的利润相比也有很大的悬殊,因此一些矿主说“买棺材比买药便宜得多”
国有煤矿发生事故后,还相应追究矿长的行政责任,但是由于国内“问责制”还刚刚开始,一次事故死亡多少人就应该问责,现在还没有规定,煤矿企业事故问责还没有先例
可以肯定的说,对事故处罚不力就是纵容事故的发生,使得煤炭生产的安全成本太低,导致矿主无视安全生产
一次性投资成本高由于煤矿安全设备一次性投入成本高,小煤矿不愿意在安全技术上投入
采煤中使用的综合采煤机,价值7000多万元,这只是一台机器的价钱,而煤矿里的瓦斯抽放系统、皮带运输系统等设施,不管哪一种,动则都是上千万
对于私人煤矿来说,由于煤矿的承包期短,一般是3~5年,使得煤矿的承包者在投入上有所顾虑,怀疑在承包期内不能收回成本
因此,他们的做法就是少投入,多挖煤,采煤时挑肥拣瘦,乱采滥挖,表现出了煤矿承包者的短期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
企业经济效益差有些国有煤矿企业长年生产效益差,日积月累,根本无法进行安全投入,安全欠账太多,由此导致事故发生
黑龙江鸡西矿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城子河煤矿就属于这种情况
该矿2002年发生严重瓦斯爆炸事故,115人死亡,事故前该矿连年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无法进行设备投资,安全生产就更谈不上了
没有形成安全投资观念长期以来,企业一直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