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全省建筑业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拟定于6月底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
为组织好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通过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了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整体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和控制伤亡事故;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检查范围(一)在建工程项目1、随机抽查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在建工程,每个市不少于4个;2、检查的工程应包含开发区工程、县(市)驻地工程和城乡结合部工程
3、可按照扫马路的方式,以问题严重、隐患较多、管理混乱的工地为主;具体工程由检查组确定,任何人员不得干预
(二)复查事故工程整改情况复查2010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工程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三)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各市申报的2010年度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良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名单由省安监站提供
1、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2、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26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