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新员工“指导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一、目的一、目的为加强试用期新员工的指导和培养,并给优秀员工提供一个培养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此办法,即在员工试用期为新员工指定一名指导人
二、指导人的确定、职责及考核1、指导人的确定:新员工到岗之前,部门应为其确定一名指导人
指导人由个人自荐和部门领导指定产生
指导人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超过2人必须另行指定其他人员
指导人至少应是部门经理、主管或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并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对于新成立的部门(半年以内),经理根据现实情况,指定业务能力较强,品行兼优的骨干人员承担指导工作
部门推荐或自荐(指导人可以来自4个销售组中的任何一组)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备案人力资源部给指导人做培训指导人开展工作人力资源部牵头对指导人进行评估2、指导人任职资格在公司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完成规定业务目标具有一定的管理意识态度积极,能够影响和带动他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正确的价值观3、指导人的主要职责: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培养,保证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要求,制定新员工的工作计划并参与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总结、考核工作
负责新员工转正的考核并将表递交到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试用期的业务指导,帮助新员工解决业务上遇到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对表现突出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新员工或不符合公司聘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部门意见反馈到部门和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技能的指导,帮助新员工掌握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工具;负责新员工试用期对公司企业文化认同的引导,帮助新员工树立起符合公司要求的价值观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负责观察新员工的情绪变化,注意其非工作技能因素对工作绩效的影响,如家庭因素、个性因素等
4、对指导人的考核:指导人将在未来职务晋升中,得到优先考虑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