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根据工作计划安排,8月31日至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温志莲,副主任杨中波分别带队,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市17个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察看、发放调查问卷、人大网站征求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工会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
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检查认为,2001年10月修订后的工会法实施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总工会及各部门、各单位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工会法在我市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广泛学习宣传,先后印发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小册子15000多份,分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普及了工会法知识
二是加强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基层工会组织由2001年的321个增加到现在的655个,涵盖法人单位716个,会员72600人
工会组织的组建范围已扩展到乡镇、三资、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
三是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全市已有460多个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4380个单位与72000名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四是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新发展
全市有52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其中非公有制企业465家
有561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院、校)务公开,90以上企业的厂务公开达到了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的标准,职工基本满意率达92
五是发挥了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作用
市总工会通过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共组织帮扶救助困难职工1600余人,救助350余名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发放救助款210多万元
检查发现,尽管工会法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