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院用房改扩建塔吊基础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一月一、工程概况(一)工程简介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用房改建,该建筑物北侧部位层高为5-6层,南侧层高为12层,含满铺地下室,地下室深度为自然地面下-10m,场地总建筑面积约15176㎡,主楼采用框架结构,12层楼基础埋深自然地面下10m左右,拟采用桩基或地基处理;纯地下室基础埋深10m,拟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
(二)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设计单位:无锡市城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无锡市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围护设计单位: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二、编制依据1、业主单位提供的本工程的现有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2、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6、QTZ80(581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三、塔吊参数和平面布置根据现场施工实际需要,本工程采用1台QTZ80(5810)
(一)塔吊基础主要计算参数QTZ80(5810)型塔吊主要计算参数塔吊型号:QTZ80(5810)塔机自重标准值:Fk1=425
00kN起重荷载标准值:Fqk=75kN塔吊最大起重力矩:M=1225kN
m非工作状态下塔身弯矩:M=1605kN
m塔吊计算高度:H=40m塔吊基础承台边长:H=5
0m塔吊基础承台高度:Hc=1
35m(二)塔吊平面及高度设置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塔吊布置在崇宁路北侧,基坑外1、塔吊设置独立配电箱,设在塔机约2m处
2、塔基周围要求基本平整无障碍物
3、塔吊最大臂长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