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锅炉爆炸事故说安全管理20xx年7月30日晚上,某市鹿城区仰义乡沿江工业区107号泰豪制革厂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导致部分厂房倒塌,气浪造成厂区围墙外小店人员五死四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预计事故赔偿至少在300万以上,将给该厂造成毁灭的打击
从这事件中,笔者对安全管理谈一点看法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
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
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是一种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一直以来许多企业把烧锅炉视为脏、苦、累的活,往往把年纪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素质差的人安排去烧锅炉
当然,相应锅炉工的待遇也是所有工种中最低的,所以人们总是把锅炉工与酒鬼、睡虫连在一起
有些企业特种设备人员如果没有培训,但为了把特种设备通过年检,往往把别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拿去年检,检测单位根本没精力去查,这些复印件人员是否属于该特种设备单位的工人(这种情况在建设工程设资质审查中更是普遍存在)
这是特种设备监管上的一种缺陷
这件事故新闻报道中说是该锅炉是20xx年5月份刚通过特种设备年检,一台刚通年检的特种设备怎么会出安全事故呢
其实,年检一年只有一次,只是在年检那个时点的安全性能的检查,如果设备单位平时不做维保、检查,很难保证特种设备在两次年检之间365天中天天保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