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汇报文章标题: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汇报县优化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精神,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尽职尽责,创造良好的资源环境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夯实基础市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局长x为组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机制
结合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制定了《x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并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全局形成了“提供用地保障强有力,唱响优化环境主旋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服务,强力保障,为优化环境做出“八项承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十项服务承诺
一是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对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一般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补齐后当场办结
二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件办理时限制
受理登记3个工作日,资料编制上报30个工作日,供地批准7个工作日
三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报件办理时限制
资料齐全合格的,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是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件办理时限制
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是划拨国有土地抵押审批办理时限制
报件齐全后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六是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时限制
申报资料齐全,足额缴纳规费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七是土地勘测与评估办理时限制
占地200亩以下,根据测量面积,3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界测绘定界成果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评估报告
八是申办采矿许可证办理时限制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准予登记的,自通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