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葛亭煤矿2010年安全质量奖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2010年安全质量奖惩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有职就有责、失职要问责”原则,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调动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好“安全管理基础年”活动,巩固矿井安全发展的良好态势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以开展“安全管理基础年”活动为载体,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等安全管理机制,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二、奋斗目标(一)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年度煤矿安全程度评估达到A级矿井标准
井下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
(二)各季度和全年度均达到集团公司一级安全质量矿井标准
在集团公司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中总体得分达到95分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调度和信息化、安全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各专业季度得分不低于95分
(三)职工应知应会考试月度、季度抽考成绩不低于90分
三、考核标准各级人员月度考核标准如下:1
矿长、党委书记:下井10个,带班3次,查处“三违”3人次,罚款400元
副矿长、安监处长:下井18个(副矿长兼总工程师16个),带班6次,查处“三违”4人次,罚款600元
工会主席:下井12个,带班3次,查处“三违”2人次,罚款300元
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下井18个,带班8次,查处“三违”5人次,罚款600元
副总会计师:下井6个,带班3次,查处“三违”2人次,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