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和完善群测群防工作情况的报告2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8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从2009起,利用5年时间,将全国绝大多数重点山地丘XX县区(市、区)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切实加强我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总结出来的一套最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手段、措施和方法,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是进一步推进我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体制和机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十有县”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二、目标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和我省实际,从2009年起,计划利用3年时间,将全省48个山区丘陵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2009年,每个市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通过省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验收
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一)有组织
成立了以县(市、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和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指第1页共3页挥系统
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有专门的地质环境科
位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
明确了县、乡两级领导机构和防灾责任人与监测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县、乡两级政府每年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