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工程进度报告消防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址:(三)承包范围:1、消防工程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及调试开通,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两年,并配合甲方做好人员培训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一)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实行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两年的方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1、按包干价
(人民币)第三条
合同标准和适用法律(一)适用标准、规范: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工期(一)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乙方施工队全面进场后1个月内;(二)其它: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场地有障碍物,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顺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第1页共3页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和机具、工人保险等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一)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在签订合同一周后支付元
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
(二)由乙方造成的误工或在验收过程中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