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方案(粮食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粮食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通过治理,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趋势,逐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稳定,促进粮食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二是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贯彻《实施纲要》,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粮食系统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根据中央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国家粮食局机关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用半年时间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用半年或一年时间完成
自查自纠大致可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1
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弄清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市场规则、政策规定,影响公平第1页共5页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