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基本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解决本专业一般的技术问题。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能撰写本人所完成项目的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能运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测、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技术员资格后或从事专业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1、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2、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技术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基本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过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鉴定。2、参加过县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居住区规划或小城镇规划等1项以上。3、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二)从事工程(建筑、装饰装潢、结构、岩土、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鉴定。2、参加并完成过中型以上工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二级以上工程第3页共5页第2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页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3、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三)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潢、岩土、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鉴定。2、参加并完成过中型以上工业工程项目或二级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在其中分担过部分技术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三级工程项目的施工。3、参加起草或编制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工程造价、招投标、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鉴定。2、参加编制过中型以上工业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