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为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的监督考核,提升房山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的质量,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1.检查考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办法》、《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1一三582006)、《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工作简介》、《设施工艺运行手册》、《房山区环卫业务委托合同》、《房山区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核标准》(附件5)、《房山区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标准》(附件6)和《房山区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评标准》(附件7)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检查考评主体房山区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由环卫科具体执行。3.检查考评对象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山环卫公司”)。4.检查考评内容按房山区市政市容委纳入检查考评范围的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内容进行检查考评,包括城市道路、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垃圾分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粪便消纳站、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专项任务等11项。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增减。5.检查考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实施考评。考评工作强调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日常检查,注重环境卫生作业过程的控制,反映环境卫生的管理状况和作业管理的整体水平。6.检查考评形式考评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季评价、年汇总”的形式。即在业务台帐所规定的数量范围内,每日对各检查项目抽样实施现场检查;每月将现场检查结果统计进行考核;每季度综合月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年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评。7.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日检查7.1检查内容:作业服务、环境保护和安全与应急三部分。作业服务主要包括作业过程和作业效果;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和环境影响;安全与应急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及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7.2检查结果公布区市政市容委将检查结果整理审核后,通报房山环卫公司。8.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月考核8.1检查评分采取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受其指定的检查机构分别检查打分,按照市:区=5:5比例综合评分,确定最终考核得分。当市级考核标准发生变化时也随之变化。8.2区级每月按照《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月考核权重表》(附件1)对房山环卫公司环卫业务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层次按权重计分。8.3考核结果通报区市政市容委每月考核结果,通报房山环卫公司。考核结果包括分值、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9.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季评价9.1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考核情况,作业指标及作业投入情况,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情况。9.2评价周期:以每季度为一个周期。9.3评价结果通报区市政市容委每季度审核评价结果后,上报区政府并通报房山环卫公司。10.检查考评程序10.1岗前培训为更好的实施检查考评工作,组织检查考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检查考评工作;同时组织对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10.2实施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对检查项目采取观察作业情况、听取介绍、问询岗位人员、查阅相关运行资料和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拍照或摄像。10.3复查检查中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检查周期为“日”的层级条目内容,复查结果纳入当日检查结果;对于检查周期为“月”的层级条目内容,被检查单位整改后可提请复查,复查结果纳入当月及下一个检查月之前的月考核结果。10.4编写报告10.4.1月考核报告区市政市容委环卫科每月将检查结果、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写考核报告,于次月的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10.4.2季评价报告将《作业指标及作业投入评价情况表》(附件2)、《纳入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评价情况表》(附件3)和《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