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校生安全协议书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甘肃省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
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
甲方应向学生介绍安全常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准学生抽烟、酗酒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不准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
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学生放学后(通校生)、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校学生上下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精神,原则上必须有家长接送;如学生没有履行接送义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履行接送义务
如学生擅自离校,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乘)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
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