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
这是说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但它的施行更重要、更艰难,法律的贯彻实施必须以极大的力度去灌输、去推动
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对它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认真反思
《安全生产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主要有四大收获: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法律化
《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是一次大规模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法制教育
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权基础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都离不开一切向人民负责,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个根本宗旨
它体现在安全生产方面,就是最大限度地重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安全生产法》将社会主义的人本理念法律化,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赋予从业人员的人身权益以充分的法律保护
这是将一般意义上的人权上升到法律高度加以确认
生产安全事故对人身造成伤害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安全生产不再是一个单位和某些个人的局部问题,而是涉及国家政权本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是涉及基本人权保障的法律问题
党和国家乃至全社会对安全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重视关注的程度进一步提升
《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的普及和深入,促使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飞跃
安全生产正在成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又一社会主题
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开始纳入法制规范
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前,安全生产没有非常明确地提升到法治的高度,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不认为出事故是违法行为
而现在则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确保安全
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开始意识到保证安全生产是一项基本的法律义务,不履行法律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