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事故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装置、建筑物的破坏。一方面给企业带来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仅仅注重人员的伤亡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人处理、人员教育、措施制定等是完全不够的,还必须对事故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对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计算,有助于了解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安全经济规律。此外,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企业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在按照某种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安全投入的情况下,能够取得怎样的效益,该安全措施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是安全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而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计算是安全经济评价的基础。1事故经济损失的概念事故是危害人类的意外事件,事故给人类造成的危害多种多样,如财物的损失、环境破坏、人员伤亡、家庭痛苦乃至社会骚乱和政治动荡等。所谓事故损失就是事故危害的量化表示。事故对经济造成的危害的量化表示就是事故的经济损失,通常用货币单位计量。事故经济损失是事故危害的最一般、最直接的、通常也是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事故不论大小通常会造成经济损失,但只有大的事故才会给社会、政治造成比较明显的危害。因此,事故经济损失包括一切经济价值的减少、费用支出的增加、经济收入的减少。财物和资源的毁灭是经济损失,因其本身具有经济价值且会影响系统的投入产出;环境的破坏含有经济损失,因为恢复环境需要费用支出;人员伤亡不可避免会造成经济损失,不仅人员伤亡救治、抚恤要发生费用支出,而且人能创造价值,其成长、培养也具有成本。2国内外现有主要事故经济损失评估理论和方法一起死亡事故发生后,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经济损失。一般地,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部分。事故经济损失可由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之和求出。其中,直接经济损失很容易直接统计出来,而间接经济损失比较隐蔽,不容易直接由财务账面上查到。国内外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作了不同规定。2.1国内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划分(1)国外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划分在国外,特别在西方国家,事故的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于是,把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定义为直接经济损失,而把其他由企业承担的经济损失定义为间接经济损失。(2)我国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划分1987年,我国开始执行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该标准把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被毁坏的财产的价值规定为直接经济损失;把因事故导致的产值减少、资源的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它损失规定为间接经济损失。2.2国内外事故经济损失评估方法(1)直接系数比值法由于事故间接经济损失很难被直接统计出来,于是人们就尝试如何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来计算出间接经济损失,进而估计事故的总经济损失。即:事故总损失=K×直接经济损失K:直间系数比值海因里希最早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他通过对5000余起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分析,得出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1∶4的结论。即伤亡事故的总经济损失为直接经济损失的5倍。这一结论至今仍被国际劳联(ILO)所采用,作为估算各国事故经济损失的依据。继海因里希的研究之后,许多国家的学者探讨了这一问题。人们普遍认为,由于生产条件、经济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在较大的范围内变化。例如,芬兰国家安全委员,1982年公布的数字为1∶1;英国的雷欧普尔德等对建筑业事故经济损失的调查,得到的比例为5∶1。由于国内外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划分不同,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也不同。我国规定的直接经济损失项目中,包含了一些在国外属于间接经济损失的内容。一般来说,我国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所占的比例应该较国外大。根据对少数企业事故经济损失资料的统计,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约为1∶1。采用这种方法对事故的总损失进行估算是简便而实用的,但需要研究不同类型事故的具体事故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