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工作方案为全力杜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强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层层监管,继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保持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平稳态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和“基层基础突破年”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责任层层明确,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行业抗御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工作目标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为主线,以渡口渡船、砂石船安全整顿和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等为重点,对港口码头、船舶、船员等环节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顿水上交通秩序,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职责分工(一)区交通局
牵头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街镇、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街镇及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区农林水利局
负责履行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健全各类安全监管台帐,充实工作基础数据,加强对渔业船舶的规范管理,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
(三)区安监局
负责抽查、督查各有关街镇及区属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四)各有关街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乡镇第1页共3页船舶和“五小”船舶、渡口码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五小”船舶作业行为,健全各类管理台帐和基础性资料,着力夯实一线安全基层基础
四、工作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25日至7月30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