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xx修正案通过
新消防法新在何处
这次修订,共涉及11大类修改
那么,新修改的消防法有哪些值得关心的内容
1、新在何处
(1)住建部门承担建设工程审验相关工作
审验哪些工程,具体的审验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备案抽查、监督管理等,均由住建部门负责
(2)住建部门承担建设工程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对在建筑工程审验、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住建部门依照消防法进行罚款、三停、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罚
(3)住建部门承担部分信息报送工作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4)应急管理部门被赋予新的职能
如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制订和公布消防产品相关政策;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重大火灾隐患等
(5)新的称谓变化
消防救援机构取代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取代了公安消防队
2、有哪些关心的内容
(1)消防救援机构保留了消防监管职能
消防监管仍由本级政府的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仍然承担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有权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2)消防救援机构保留了火灾调查统计职能
(3)公众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仍然是法定要求
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投用或营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3-30万元罚款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5)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能未变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3、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1)公安派出所继续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修改后的《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