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旅(2004)193号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分细则(试行)》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现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分细则(试行)》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若干规定》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若干规定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299-2003)《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以下简称标准)于2003年12月31日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2004年3月10日正式实施
为了保障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特对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即农家乐星级评定)规定如下:一、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机构(一)机构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协会)负责全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的监督、检查,负责统一制作、发放农家乐星级标志和证书,负责农家乐星级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和证书的颁发
区、县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所在区、县农家乐星级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并负责将本区、县所评星级农家乐的批复和检查资料报市旅游协会备案
(二)星级检查员区、县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农家乐星级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
检查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农家乐星级评定和复核的检查工作
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是《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分细则(试行)》
三、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申请农家乐申请星级,由所在村农家乐管理机构统一向区、县饭店星级评定机构递交星级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农家乐的建筑设施和运行管理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农家乐符合《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分细则(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