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度的报告关于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的调研报告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被列入司法系统满意度民意调查的范畴,一贯被人们认为没有硬性工作量,搞搞宣传就了事的司法行政工作,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司法行政满意度低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我局深入基层单位,走访人民群众,与乡镇座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基层的眼光,审视和思考司法行政工作民意调查满意度低的问题,意图从根本上找准问题的症结,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经过调查、座谈和走访,取得了初步成果。一、影响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问题一是司法行政工作和其它司法部门相互混淆,不经意间使司法行政工作民意调查处于不利地位。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群众误认为司法局就是所有司法系统的总合,还有群众认为司法局就是管公、检、法的,群众不理解为什么有了公检法还要设司法局,为什么司法所调解不成的纠纷,还要到法院诉讼,群众把广义的司法系统和狭意的司法行政机关相混淆,在民意调查中,很多群众把对其它司法机关的不满意,不经意间记在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名下,使司法行政工作民意调查处于不利地位。二是司法行政形象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群众中的认知度相脱离。司法行政基层部门如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臵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机构都具有服务性职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但是群众知道这些部门,却不知道-1用房也是从乡镇划转的,所谓在人屋檐下,尽管人员严重缺位,可是,现有人员还不能专起来搞司法行政工作,配合乡镇中心工作成了司法所职能的重要部分,很多与司法工作毫无关系的政府事务如行政包村、计划生育、禁烧防火、收合作医疗等,大量消耗了司法人员的精力。加之部分司法所长农村工作经验丰富,个人工作能力强,是乡镇骨干,间接导致了司法人员身兼数职,不能全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乡镇综治维稳第1页共3页和信访工作挤占了司法所人员工作的大量空间,稳控上访对象、接访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民办教师、涉军退役人员等成了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所业务成了附带和捎带。影响了司法所本职工作的开展。普法宣传、安臵帮教、民事调解等司法所职能反而排不上日程。五是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早在2008年3月5日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就下发了《XX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但是截止到现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和司法所最低经费保障标准都没有完全落实。虽然《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标准上限不能低于公检法基层机关经费标准,标准到位年限也应与公检法到位年限同为三年,但是司法行政机关并未享受同等待遇。2010年下半年,我局两次印制司法宣传手提袋4万个,印刷宣传年画4万张,制作宣传围裙1万条,制作电视宣传片,防火和平安创建动漫等花费就高达15万余元。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份,我局司法宣传车平查齐过,跑遍了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历时两个月,仅汽车油费就高达1万余元。历史沉淀的不重视司-3争取在原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的基础上,协调人事部门和乡镇政府,为司法所确定1-3名事业编制人员作为补充,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人员缺位无法开展工作的问题。只有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司法所才不至于面尴尬局面,人员缺位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只有合理配臵人力资源,让每个司法所的职责发挥到极致,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让每个司法人的能力发挥最大限度,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三)强化职能,贴进群众,狠抓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司法所处在基层第一线,整天和群众打交道,各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司法所的基本职责,第2页共3页因此只有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