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合肥学院食堂招租公告项目编号:HJQCGZX-2010Q003号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委托,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管理的合肥经开区合肥学院食堂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方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招租标的、租金底价及租赁期限(一)招租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二)竞租小组: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成立,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经开区纪工委、财政局(国资办)、政府采购中心及法律顾问等组成
(三)招租标的简介:合肥经开区合肥学院食堂位于合经区始信路和云际路交口合肥学院食堂楼二楼,总面积3307
35平方米,其中后堂面积为1207
35平方米,就餐区面积为2100平方米,并配套有后堂设备及就餐设备一批,详见《食堂配套物资明细表》
结构:框架结构,设计用途:合肥经开区合肥学院食堂配套,交通便利(以现场现状为准)
(四)租金底价:合肥经开区合肥学院食堂租金底价是租赁期间营业总额的2
竞租人的竞租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竞租人对租金底价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次竞标仅按竞租人所报的营业总额的比例进行排序
(五)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
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房产租赁时以现状交接
二、房产租赁用途及要求该房产仅为合肥学院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符合房产用途的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