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
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保证
搞好安全生产,也必须充分依靠职工,切实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并教育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煤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对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煤矿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职工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撤离工作岗位,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职工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煤矿职工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作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