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辦理「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福利措施一覽表「特定境遇單親家庭」定義說明依據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特定境遇單親家庭,指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未滿18歲未婚仍在學子女之家庭:一、配偶死亡。二、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三、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或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四、因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五、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申請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18歲至25歲在國內就讀屬於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規定學校子女,或獨自照顧無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礙子女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政能力,認定其為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編號建議申請福利服務項目適用情形申請或實施方式洽詢單位聯絡電話1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一、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三、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四、其他經本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家庭扶助項目申請,不以單一項目為限。但得依其他法令規定取得生活扶助、給付或安置者,除得補助生應填具申請表、調查表,並檢附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之印章及需附各種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婦幼福利科7264150-0764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活扶助、給付與本計畫之差額外,不予重複扶助。2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一、列為本縣低收入戶之家庭,並養育有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二、弱勢兒童及少年:(一)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二)符合領取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資格者。(三)符合中低收入家庭內3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補助資格者。(四)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兒童及少年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之兒童及少年。(五)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兒童及少年。申請人應於評估及療育、醫療或看護行為發生後1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表件,逕向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二、就醫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應自行部分負擔費用證明。三、就醫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醫院主治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出具之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看護費用收據正本。四、就醫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伙食費用收據正本。五、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收據正本。六、兒童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婦幼福利科7264150-07623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補助本縣民眾如果家中遭受變故導致生活陷於困頓,針對戶內未滿18歲、無工作能力且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之兒童、少年,家長可以申請本項補助。備齊以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一、申請表及切結書。二、最近3個月全家人口戶籍謄本。三、全家人口最近年度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四、兒童及少年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無則免)五、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存入兒童少年帳戶為原則)六、相關證明文件。婦幼福利科7264150-07934兒童少年生活一、父母離異,而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扶養者。檢附全戶戶籍謄本、各類所得證明、財產資料及相婦幼福利科7264150-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扶助二、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其生母無力撫育者。三、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另一方無力扶養者。以上這些家庭如果戶內有設籍本縣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