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月亮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常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常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觉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根据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交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接送幼儿途中遇到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幼儿园联络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三、车辆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认真检验、确认修理完好,方可签字提车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