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瓯中〔2007〕25号浙江省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办法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中层干部队伍的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规范干部的聘用和管理,切实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温瓯教政〔2007〕21号、温瓯教政〔2007〕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学校正式聘任(区教育局发文公布)的各职能处室正副主任和学校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见《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评价表》(附件1)三、考核等次和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职比例原则上掌握在考核人数的15%
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60~69分的定为基本称职;70分及以上的,原则上根据高分到低分确定优职和称职等次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基本称职1、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达30%以上的;2、本学年内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的;3、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称职1、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达40%以上的,且不称职票数达20%以上的;2、本学年内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因工作严重失职或责任事故,给学校形象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1、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一个月的;2、任职时间不满半年的(参加教职工考核);3、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的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其基本程序是:1、提交述职述廉报告:每年6月底,各考核对象必须向校长室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语言扼要,数据真实,力戒空话、套话
2、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对照《瓯海中学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