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地方金融投资市场治理实施方案为法律规范我县担保、寄售、投资咨询等行业经营活动和从业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经县政府讨论决定,对全县担保、寄售、投资咨询等行业(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我县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实行“防治并举、逐步法律规范”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动全县担保机构专项整治,为“三个”建设制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进展
二、整治重点(一)担保机构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集资或违法典当等业务
(二)在超经营范围的同时,向企业、个人进行拆借资金等违规操作,以及从事民间高利贷经营活动
(三)没有开展正常的担保业务,有抽逃出资行为
(四)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代验资等违法行为
(五)担保机构通过短信、店堂、报刊、印刷品等方式,发布与核定经营范围无关的广告,涉嫌进行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活动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担保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专项第1页共4页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经贸局:切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综合协调和服务,组织担保机构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指导担保机构法律规范经营
县公安局:对犯罪活动实施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对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县财政局(地税局):根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