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违法加油站治理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整治重点(一)整治取缔非法在建加油站点
对未经审批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到位
(二)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点
对未按法定程序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予以关闭取缔
(三)整治取缔非法仓储点
对全县工矿企业和个体经营的无证无照储油罐进行排查取缔
(四)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8日)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对辖区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非法仓储点以及超范围经营的村街加油点进行调查摸底,发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8日)
县政府组织县安监、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对逾期未拆除的非法加油站点设施、设备进行集中取缔,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第1页共3页(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9日至12月31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建立机制,防止非法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责任分工(一)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非法仓储点以及超范围经营的村街加油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12月18日报县政府办商贸科
(二)县安监局:负责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加油站点
(三)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全县无照经营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