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桐梓县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为了使我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取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以下学分管理细则
一、学分设置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
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240个学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
(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成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
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即可取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
(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加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30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按本管理办法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
(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
(2)自修:包括具备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升、获得本科第二学历、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升
(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
二、学分计算与认定1(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基本学分修满30分为合格
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课程设置学时基本学分师德教育505新理念404新课程808新技术707学科教材10010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