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一、整改任务(一)反馈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滞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但督察发现,茂名、揭阳等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就地焚烧现象仍大量存在
乡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湛江市61家镇级垃圾填埋场没有按要求列入整改清单,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现场抽查3家填埋场,均无防渗措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
(二)责任单位:茂名市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
(五)整改措施:1
加快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
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2019年投运;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2019年年底前建成,2020年投运;电白区、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加快推进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
2019年年底前完成茂名市纳入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范围的18个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验收;对新排查出来的23个镇级垃圾填埋场,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
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加强实地督导和执法检查,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暗访,每季度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化等情况,着力解决农村垃圾随处倾倒、就地焚烧等问题
各地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执法,对随处倾倒、就地焚烧垃圾问题严厉查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化州市、信宜市、电白区、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全市18个列入省中央环保督察和23个省新排查整改的镇级填埋场按期完成整改验收,已完成整改目标
(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