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丘中心小学20XX年管理观摩汇报材料高丘镇中心小学食堂托管协议书甲方:高丘镇中心小学(简称甲方)乙方:XX县区红润餐饮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饮食服务工作,更好的服务学生,结合我校实际需要,将食堂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托管期限
壹年(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
二、经营范围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三、经营方式
甲方监管,乙方自主经营
四、履约保证
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原则、乙方免交履约保证金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1
甲方负责每月按时上报学生营养餐人数及资金
并及时通过财政拨款全额支付营养餐资金(午餐每生每天4元)
乙方实行刷卡制度
乙方刷卡标准
早晚餐每生2元,午餐1元
乙方每月自行交纳水、电费用
六、甲方权责1
甲方提供中心小学阳光餐厅学生食堂一栋(二层),及现有食堂内全部可用设施设备(依据交接盘点明细表),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甲方依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饮食卫生安全、饭菜质量、饭菜价格、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采纳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甲方每年不定期组织师生对食堂综合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改进
甲方班主任值日午餐由学校出;教职工午餐费5元/次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的各类资产,协议期满后,所有权分第1页共3页别归属各自所有;其它方式购置的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负责向乙方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电脑收费等保障条件
七、乙方权责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乙方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经营食堂
乙方必须对所有饭菜制品48小时留样待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