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研案匯報第一類事例校長擅權個案事例違反的守則改善建議1傳閱校務會議的個人筆記導致口頭警告某校出現校務會議紀錄是否準確的爭論。教師甲提出每次會議應加入「審議及通過上次會議紀錄」的議程,校長作為主席予以拒絕。及後一次校務會議,教師甲遂自行記錄會議部份情況;並於一次日常的社交場合給同事傳閱,然後交給校長,要求收納於校方正式紀錄當中。數天後,校長向教師甲發出口頭警告,因為「在正式會議紀錄出現之前,向同事傳閱非正式會議紀錄,乃嚴重影響學校行政及運作」云云。本議會調查時,校長說傳閱非正式紀錄,只要在正式會議紀錄出現之後發生,教師甲就沒有犯錯。此事件中,教師有無犯錯的界線,完全由校長一人決定為:「傳閱時間在正式紀錄之前還是之後」。這等如剝奪教師商量和企圖影響尚未定稿的正式紀錄的自由。正式紀錄一經定稿,又不准在下次會議修訂。總的效果就是誰被校長委任作正式紀錄,誰就有權把會議任意紀錄,不必向會眾負責了。教師甲鑒於認為以前會議紀錄有誤而無法修改,因而自行作紀錄交給校方,是履行《專業守則》對僱主的義務。守則列明,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2.4.4)應積極促進學校/服務機構政策的改善。又(2.3.6)對於有違良知的行政政策和措施,應首先循專業內的途徑提出異議。這份用來交給校方的非正式紀錄,事前給同事過目核實,乃履行對同事的義務。守則列明,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2.3.8)在作出決策時,應使有關同事有充份參與討論的機會。教師甲遵守以上《守則》,校長反而發出警告,是阻礙教師履行義務;並且由於口頭警告可以是解僱程序的開始,校長違反了「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不應惡意損害同事的專業信譽與事業前途。」(守則2.3.13),同時有損教師甲作為僱員的權利,因為「專業教育工作者有權:繼續受聘,除非通過公正的程序,確立解僱或終止聘任的理由。」(守則3.3.2)◆教師行為有無犯錯的界線,不應由校長隨意決定。◆校務會議加入「審議及通過上次會議紀錄」的議程,十分正常,校長應考慮接納。◆教師與有關同事充份討論,循專業內的途徑提出異議,積極促進學校政策的改善,校長應予欣賞,而不是發出警告。◆校長對尖銳的異見,應學習文明地相處和共存,而不是動輒動用警告程序。續下頁接上頁第一類事例校長擅權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個案事例違反的守則改善建議2某校長巡堂時訓示教師乙,阻礙教學;學生可以聽到校長對老師的訓示。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2.3.2)…應與同事衷誠合作。(2.3.3)應支持同事執行專業責任,鼓勵其發展潛能。(2.3.12)不應破壞學生對同事的信任及尊敬。(2.3.14)不應故意使同事難堪或受到羞辱。在批評同事時,應謹地避免傷害其自尊。◆校長應信任老師及盡力協助老師發展其專業能力。◆校長作為行政人員,應尊重同事的專業地位。3某校長每星期觀課,即場指出毛病,使到教師丙在學生面前失去尊嚴。4隱瞞解除職務的理由某校學年初,訓導組決議由教師丁及教師戊管理領袖生。工作如常進行。一個月後,校長解除二人此職務。教師丁再三追問被解除職務的理由,校長只說是因為此職務任命過程中未與校長商量,即程序不合。但校長隱瞞了另一個,亦可能是更重要的理由,就是他認為教師丁不適合擔當這職務。這一點,校長只向校內行政人員、教育署和本議會透露。他認為教師丁在管理領袖生時,可能在他們面前批評校方,引起領袖生對校方不滿。教師丁作為僱員,有權「要求如實獲悉對本人優缺點的評核」(守則3.3.6),校長隱瞞了解除他職務的(部份)理由,是剝奪他的權利。此外,對同事作出報告,未容許同事知道內容,違反了守則(2.3.10):「一個專業教育工作者:對某一同事作出報告時,應容許該同事知道報告內容。」◆校長評核教師優缺點,應如實對他說明。◆校長對教師作出報告時,應容許該教師知道報告內容。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研案匯報第二類事例解僱程序第3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