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浙政办发〔201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市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职业卫生安全,从保护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提供卫生保障
二、工作措施(一)抓源头管理,加强前期预防工作
加强与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实施办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发生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7号)要求,2012年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普查工作,并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在原申报基础上增加10%
(三)以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1、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卫生厅的要求,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在2010年粉尘和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2、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
根据《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要求,本局将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异常、职业病第1页共3页诊断结果等职业病危害的处置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生产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在2010年开展非医用辐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