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
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
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
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
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1、群众观念淡薄
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第1页共7页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
有个别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