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电力设备保护管制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电力能源供应,推动全县电力工业和经济社会协调进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调动电力、经发、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广阔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确保我县电力设施安全和输电线路畅通,为构建和谐制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二、目标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扎实地开展保护电力设施活动,仔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专职和群众性巡护电力设施工作,严防本区域内电力设施被盗、破坏案件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问题发生,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县域经济进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制造良好的供电环境
三、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发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统计局、物价局、信访局、工商局、林业局、广电中心、供电分公司及各镇(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分公司
各镇(办)都要成立相应第1页共5页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构,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全县保护电力设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措施(一)建立和完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工作机制
各镇(办)和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并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