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事业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生产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组织编制、修订(编)本部门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参与编制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编制本部门作业规程、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4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对“三违”人员帮扶教育
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督促本部门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组织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学习各种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9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安全生产
排查管理范围内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
四、参与开展应急救援演练11
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12
落实工作面矿压监测、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斜巷运输管理、机电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对生产中的隐患进行预测预控,杜绝采煤工作面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域内巷道的巡查、维护、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定期召开本部门班前会、隐患排查会议、安全生产兑现会、安全学习会,传达贯彻落实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