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抽验工作计划为保证本区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监管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抽验原则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重点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薄弱环节和重点品种抽样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能力,充分体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效能
二、抽验总量2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总量为19876件其中,药品抽验数为19176件,医疗器械抽验数为450件,药包材抽验数为250件
区2年药品抽验数为500件,医疗器械抽验数为4件,药包材抽验数为3件
三、抽验比例药品抽验比例为:中药(材)饮片0
4:中成药3
5:西药6±0
5(医院制剂、饮片生产企业抽验不列入上述比例范围)
根据本辖区内药品质量的实际情况,在以上比例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四、抽验频次及抽样量(1)药品批发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经营药品品种及销售额,年抽样量为:大型20件,中型10件,小型5件;(2)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大型药品零售企业抽样每年不少于2次;年抽样量为15件;(3)药品连锁或加盟零售门店、非连锁零售企业由分局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抽验频次及抽样量;(4)医院药房抽样每年不少于2次;年抽样量为: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及民营医院各10件;专科医院5件;门诊部5件;(5)上述抽样数量分局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抽样量,调整幅度控制在核定量的50%之内;(6)医院制剂原则上100%抽样,以实际配制品种数计算
第1页共3页五、评价抽验评价抽验立足于对本市市场药品质量状态的掌握和评价,为监管部门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评价抽验总量为2000件,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抽验,分局参与
六、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根据市局指令,分局实施
七、抽验工作要求根据本辖区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抽样计划,重点加强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