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66号)安排,现将2009年第二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队伍应急救援指挥人员。二、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与应急管理;3.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护与装备;4.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6.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7.工作座谈与经验交流。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2009年11月16-22日培训地点: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市房山区东风街羊耳峪南里7号)。报到时间:2009年11月15日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总局东侧化工大院甲9号楼)北京西站乘特2路公交车至长椿街路口东下车,换乘地铁至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北京站乘地铁至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首都机场乘机场快轨至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至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和平里北街地铁站A2出口往西200米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5日16时,学员统一乘车至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其他时间报到者请自行前往。有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2.燕山石化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自行前往者可在北京前门西南角泰丰楼饭庄前乘901路(或从西客站对面乘901路)公交车,在终点站燕化东岭下车,打车或步行到燕化教育培训中心(出租车费5-10元)。自带车来京的学员,行车路线可参考附件2。四、其他事项1.培训费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2.学员报到时每人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证书。4.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谭景话、董喜明,010-64463627、64463015,13501367819,010-64463870(传真)燕山石化公司教育培训中心:陈老师,010-69346094,13681165025附件:1、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2、燕山石化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