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中一些问题的探讨温州市从1995年开始对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进行了试监检,在1996年4月《管规》颁发后,我们对监检工作进行了小结
我们认为在图纸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设计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有的分支机构人数过少,校审把关不严
(2)总图上没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
(3)在地下管道设计中,有的没有全盘考虑好燃气输配工程建设,有的设计图纸仅画出管子走向、通径、坡度、埋深要求就交付施工
(4)有的只有设计图纸,缺少设计说明或技术要求
(5)有的设计说明过于简单,缺少设计依据、验收法规、主要工艺参数、焊接方法要求、无损探伤要求、防腐要求、埋地深度要求、管道吹扫及压力试验要求等,或者其要求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①缺少设计依据,有的项目往往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此类设计首先失去了设计依据,也即失去其合法性;②缺少验收法规不同的管道有不同的验收法规,因而也有不同的要求,少此则无法按图进行正确施工;③缺少主要工艺参数就气相来说,如输送液化石油气、或人工煤气、或天然气,不同的建设单位有时有不同的要求,如输送液化石油气兼考虑远期输送天然气,有的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压力为0
2MPa(中压B),有的却要求0
4MPa(中压A)而不尽相同,另外设计压力和输配压力有的往往不甚明确
④缺少焊接方法等要求对于钢管的焊接,设计应明确焊接方法,是要求氩弧焊或手工电弧焊或氩弧焊打底、手工焊盖面等,还应明确焊条型号、坡口等要求;⑤缺少无损探伤要求GBJ235、GBJ236、SHJ501、CJJ33标准均有不同的无损探伤比例要求,有的标准还规定得较灵活,如CJJ33-89规定:“管道焊缝的无损探伤数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当设计无规定时,抽查数量应不少于焊缝总数的15%;”又规定:“对于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城市主要道路及人口稠密地区的管道焊缝,均必须进行100%的无损探伤;”另外设计者还应明确哪些管段为人口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