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浸出车间的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本着”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
制定本公司浸出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火灾事故,一、建立溶剂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档案,由责任部门及时填写归档
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
二、整个浸出车间及消防墙以内,设置专职门卫,24小时值班,对浸出车间进行监管
该专职部门由公司直接管理
三、通往浸出车间的所有通道门统一归浸出门卫负责管理
四、严格浸出门卫安全保卫制度,任何人进入禁火区均严禁携带和使用下列物品,浸出门卫负责监督和检查:1
火柴、打火机,非防爆型手电筒以及闪光灯等产生火花的物品;2
能产生静电的化纤面料做的服装;3
带铁钉的鞋、铁制工具等非防爆工具;五、生产部组织在浸出车间大门旁,堆入2-3米沙土,浸出门卫负责看护这部分沙土
六、浸出车间四周应有防火堤,并有明显禁火标志,防火堤高1
5米,应为封闭式的,浸出门卫负责看护
七、浸出门卫值班室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由门卫负责看管和养护,各种器材数量存档
八、公司车间安全员、生产操作工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浸出门卫应熟练浸出车间内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在禁火区内,因特殊情况动火的,必须按严格程序办动火证,动火证上要注明动火时间、区域、性质、动火单位,将动火证交浸出门卫后方可实施
十、禁火区禁止放置玻璃器皿,以免聚焦生火,严禁点火燃烧各种物质,公司安全消防员负责巡视和检查
十一、浸出车间内严禁放散溶剂,因检查必须放散时,应该由安全委员会批准,同时装设临时火炬放散,火炬设专人监护,公司生产、消防安全员负责监督
十二、各部门按分管的卫生区每周对车间周围禁火区内的干草、杂草认真清理一次禁止在车间附近堆放油渣、粕渣以及废弃的棉纱等杂物,公司消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十三、公司消防安全员负责在公司禁火区内设置醒目的禁火、防火标志和告示,在公司内部必要之处醒目位置张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