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车场贯通点卧底放炮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于在巷道施工过程中,要求我队风镐贯通,底板1
2米全岩风镐无法施工,造成巷道底板欠挖,现须对欠挖处底板进行爆破起底,为确保安全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第一章爆破技术一、爆破作业技术要求:爆破器材采用二级矿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直径35mm×200mm,重200g,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MFB-200型隔爆发爆器起爆
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的规章制度,瓦斯检查员在爆破前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0
8%时不准放炮
1、打眼(1)眼口向北与底板形成45度夹角,正向装药
(2)眼深度控制在1-1
2、装药前的检查(1)用炮棍插入炮眼内,检查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和炮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要求的不准装药
(2)检查爆破地点20米以内的巷道是否畅通,若有堵塞物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未清除前不准装药
(3)检查工作面通风情况,发现风量不足时不准装药
(4)检查工作面煤尘和防尘喷雾两大系统情况,发现煤尘堆积,防尘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装药
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时,施工人员必须向当班施工队长、班长及调度室汇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在未妥善处理之前,爆破工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3、装药:(1)清孔:先用掏勺或压风管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以保证装药的连续性或药卷装到底
否则,留在炮眼内的煤岩粉会使装入炮眼内的药卷不能紧靠或装不到眼底,在药卷或眼底间形成一段煤岩粉隔层,降低炮眼装填密度,影响爆轰波的正常传递,导致半爆、残爆、拒爆、爆燃等现象发生;眼内煤岩粉容易被爆炸火焰引燃喷出,有引燃瓦斯和煤尘的危险
(2)向炮眼内装药工作由爆破工负责,当班班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对爆破工实施安全监督,其他作业人员一律撤离装药区域到安全地点
(3)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使药卷彼此密接,但不得冲撞或捣实